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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天里连杀三人 延边森警抓回杀人潜逃25年嫌犯

发布时间:2016-04-16 13:03:36

新文化延边讯(记者 杨威 通讯员 李玉佐)25年前,31岁的黄泥河林业局居民朱某在制造两起骇人听闻的杀人案后逃跑。

今年3月31日晚11时,延边州森林公安局警察在云南香格里拉一间小旅店里抓到化名为“刘志强”的朱某。

四天里接连杀害三人

出生于1960年的朱某,原本是黄泥河林业局新林委居民,他和被害人程某是邻居,两人本没有什么深仇大恨,邻里之间偶尔因琐事发生些小摩擦,朱某便怀恨在心。1991年8月10日14时,时年31岁的朱某持猎枪到程某家将其枪杀后逃跑。

据朱某落网后交代,他杀害程某后潜逃至白河。之所以去白河,是因为他想到了曾和自己有生意往来的78岁的董某。当时董某曾向其出售特产,朱某认为董某对自己不实在,两人产生过纠纷。1991年8月14日晚11时,他潜入董某家偷东西,惊醒了董某,朱某便持斧头将其杀害,之后发现屋里还有个孩子也睡在炕上,杀红眼的朱某将孩子也杀害了。

被列为头号追捕逃犯

凶手逃走让当地公安机关背负巨大压力。负责该案的两级公安机关始终没有放弃对该案的侦破,一直在进行大量侦查,多方搜集线索,一旦有蛛丝马迹,立即深入调查。

然而,狡猾的朱某就像人间蒸发一样,他逃跑后,甚至都没有联系过自己的家人,让一切侦破线索中断。

2015年,延边州森林公安局开展“打盗骗 保民安”专项行动,局长张慧华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侦破命案积案工作,责成刑警支队对历年命案积案和在逃人员进行逐一梳理。“8·10”程某被杀案被列为州局督办案件,重大嫌疑人朱某被列为头号追捕逃犯。

嫌犯改名换姓 终被抓

州森林公安局成立了由刑侦支队、黄泥河、白河森林公安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,指挥开展命案攻坚和追讨行动。

犯罪嫌疑人朱某社会关系复杂,发案时间跨度长,侦查追捕难度之大前所未有。

专案组克服重重困难,循线追踪,终于获取了重大线索。一个自称叫“刘志强”的山东郓城男子极有可能就是重大犯罪嫌疑人朱某,该人曾在云南省多地现身。

2016年3月31日,在获得重要线索后,针对朱某报复心强,而且是亡命之徒这一情况,州局党委指派精干警力迅速奔赴云南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实施抓捕。

当地海拔高,高原反应大,参战民警克服了语言不通、交通不便等重重困难,战胜了气压较低、呼吸不畅、头痛晕厥、经常流鼻血等高原不良气候挑战,跋山涉水,徒步对“刘志强”曾经出现的落脚点逐一核查,顺藤摸瓜,最后将其锁定在香格里拉市的一家旅店内。

专案组冷静思考,缜密制定抓捕方案,设定了各种突发因素和补救措施。当夜11时,侦查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一举将已准备逃往藏区的案犯“刘志强”抓获。经突审,该人就是朱某。之后,全体侦查员一路疾驰80小时,将其安全押解至白河森林公安局。

涉嫌抢劫杀人被刑拘

朱某到案后,延边森林公安局连夜抽调精干警力,组成了两个突审组。专案组审讯循序渐进、斗智斗勇,最终朱某交代了黄泥河“8·10”持枪杀人案的全部过程。但是经串并和有关证据显示,该人仍有重案在身,专案组在成功拿下第一起案件之后,步步深入、扩大战果,及时调整策略,外围加强证据收集,对内强化政策攻心,在大量的证据和事实面前,朱某的心理防线最终被突破,他如实供述了因盗窃和生意矛盾,对董某产生了杀人动机,8月10日在黄泥河作案后逃至白河,于1991年8月14日晚11时潜入受害人董某家中行窃被发现后,持斧头将78岁的董某及其年仅13岁的孙子两人砍死,抢走现金170元后潜逃至今。

至此这两起杀人案成功告破。目前,朱某因涉嫌抢劫杀人被白河森林公安局刑拘,此案正在审理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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