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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阳市中院发布《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(2014-2015)》 两年涉案金额达228亿

发布时间:2016-04-18 17:09:33

四川新闻网德阳4月18日讯(记者 周鸿)日前,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《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(2014—2015)》(以下简称“白皮书”)指出:2014-2015年,德阳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金融商事纠纷案件2159件(含涉外金融商事案件),涉案标的总金额达人民币228亿元。

据了解,保险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二类传统类型案件是主体,占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87%以上。

金融商事案件激增

据了解,2012年-2013年,德阳全市法院受理金融商事案件共计1176件,而2014年-2015年,受理案件则达到2159件,上升近千件。涉案标的额也由2012年的25亿元上升到2015年的178亿元。

白皮书指出,实体经济走势明显的传导作用、企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导致资金链断裂,是金融商事案件激增的主因。

从案件类型看,这些金融商事案件主要涉及保险合同、金融借款合同、票据、追偿债、委托理财合同、融资租赁合同、金融不良追债转让合同、储蓄存款合同纠纷、保理合同、金融借款合同所衍生的抵押合同纠纷和保证合同纠纷等。

而保险合同纠纷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二类传统类型案件是主体,占全部金融商事案件的87%以上。

审结899件涉银行金融案件 96.5%的原告是银行

全市法院2014-2015年审结的899件涉银行金融案件中,银行为原告占96.5%。

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的情况?根据审理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的情况,主要表现在担保、物权登记、资信审查不规范、破产案件增加等问题上。

《白皮书》指出,企业联保、互保借款产品存在缺陷,初衷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物保不足的问题,但在实践中已经变成没有担保的信用贷款。银行明知房产被公安部门或法院查封或未尽审慎审查义务,仍然进行放贷。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审查不严、担保能力审查流于形式。银行提前收贷,引起其他银行恐慌,可能加速企业破产,企业最终无法还贷等各方面因素,导致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攀升。

《白皮书》建议,银行要慎用提前收贷措施,避免对企业“釜底抽薪”,要给企业以喘息时间争取生存机会,给暂时存在资金困难且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一定的缓释空间,防止金融风险的扩散蔓延;合理谨慎对待联保互保,尽量避免将借款股东的有限责任无线化;明确逾期利息的结息方式,避免就罚息计收数额产生争议和纠纷;做好保理融资业务金融创新与法律法规、国际惯例的对接,预防法律风险,完善业务流程。

审结945件涉保险金融案件 98.2%保险公司成被告

全市法院2014-2015年审结的945件涉保险金融案件中,保险公司为被告占98.2%。保险案件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保险合同条件不完善、对格式条款未尽说明义务、保险公司未交付保险条款、风险防范意识不足、保险代理人违规操作。

《白皮书》指出,因保险代理人不规范操作而引发诉讼的情况较多,表现为:对购买高风险保险理财产品的客户情况不进行审慎调查、以模糊性描述诱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、代客户签字、未尽明确说明义务、擅自向投保人承诺缩短理赔期限、在具有投资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推介时夸大投资收益率、放任投保人隐瞒病史等。

如何解决这些问题?除了完善不足之处外,《白皮书》还建议将货运行业列为重点行业加以关注,对相关保险合同加强管理,对于签约、核保、理赔等相关程序严格把关;保险公司在运输公司代货主投保货损险的同时,要明确说明货损险的受益对象,与责任险的区别,积极提示运输公司投保货运责任险。

针对与小贷公司、融资公司、投资理财公司等有关的影子银行案件,《白皮书》建议要从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规范业务管理,加大监管力度、抑制高额贷款、建立不良资信共享平台等方面着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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