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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单安吉尔滤芯十几天还没发货 客服答复“明日复明日”

发布时间:2024-07-01 23:27:00

信网7月1日讯(记者 赵宝辉)近日,市民陈先生反映,他于今年6月17日在安吉尔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购买了净水器滤芯,但迄今为止商家仍未发货。“我在下单后就第一时间收到了支付成功的确认信息,但之后的数日里,始终没有收到物流更新的信息,更不用说产品到手使用了。”如今陈先生的耐心逐渐被耗尽,开始决心为自己讨个说法。

“我已经等了10天了,每天都在期待快递员的敲门声,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。我真的很需要这个滤芯改善家里的自来水质量,但是现在看来,我的计划又要推迟了。”陈先生说,这款履滤芯是自己花费199元购买,下单之处产品宣传页面也明确提到了会在三天内发货。作为净水器行业领域的知名品牌,安吉尔捕获不少消费者芳心。采访中,陈先生也提到,正是看到产品介绍页面中有着完善的售后服务,才选择的这家店。

可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,等了这么久,自己却还仍没有收到货。期间,陈先生也多次找到了客服人员问了缘由,但双方聊天记录显示,每次问完后,对方总是表示,“次日21点前会有专员跟您联系。”然而,近十次“次日”过去了,因为什么原因不发货陈先生还没搞明白。“他们压根就没有联系我。我希望他们能给我一个明确的发货日期,这样我可以做其他的安排。”在陈先生看来,客服所作的答复全是推脱发货的借口。他的问题不仅限于发货延迟,对于客服人员关于这件事情的解决态度,同样感到气愤。

面对消费者的质疑,涉事商家经查询订单号后表示,为了保护顾客隐私,不允许第三方咨询其他人订单相关问题,可让消费者本人亲自与商家取得联系。京东平台方面虽然承认了发货延迟的事实,但他们坚称正在积极处理,并承诺会与商家对接,在近期内完成发货。

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马宏力律师评析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的保护。如果商家在合理期限内未能履行发货义务,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赔偿损失。此外,商家应当保证其销售的商品质量合格、数量准确,并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商品。

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二条: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,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、重作、更换、退货、补足商品数量、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。”

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滤芯已经十天过去了还没有发货,这可能构成了违反合同的行为,因为卖家没有履行及时交付商品的义务。在这种情况下,消费者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但不限于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。

此外,如果卖家故意拖延不发货,导致消费者无法使用,这可能构成欺诈行为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,如果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,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,即退一赔三(如果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,则按五百元计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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